郑州市第101中学保密工作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2010年4月29日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46号)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办法》(省政府令172号),切实做好各项保密工作,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学校保密管理工作坚持“党总支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
学校党总支成立保密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校的保密管理工作。保密委员会主任由党总支书记担任,副主任由校长担任,保密委员会成员由所有副校级领导和各处室负责人担任。
保密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校办公室,负责学校日常保密管理工作。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学校办公室主任兼任。
各党支部、处室和年级明确专人负责本部门的保密工作。
二、保密范围
1.上级组织发来的秘密文件、密码电报、秘密传真件、内部刊物、内部资料和学校各种秘密文件、内部事项等材料。
2.学校党总支会议、校长办公会议以及各种重要会议的记录、原始资料等。
3.文书档案、人事档案、印章等。
4.关于干部任免的考察材料,民主推荐、民主评议干部的资料,讨论干部任免的会议纪录,后备干部名册等。
5.纪检、监察和信访部门受理的举报、控告、申诉及其案件调查材料等。
6.出国人员的选派计划、名册;对外交流项目的计划及协议、重要外宾的接待方案等。
7.学校组织和承担的各类考试在启用之前的试题和参考答案。
8.学校科研项目中可能成为发明的阶段成果及其研究过程中尚未公布的资料;承担国家、省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的项目等。
9.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涉密事项及涉密内容。
10.对影响学校和社会安定团结的不稳定因素的防范与处理措施。
11.其他需要保密的有关事项和资料。
三、保密职责
1.校办公室:负责传递、管理上级文件和涉密文件、资料;管理学校党政印鉴;管理用来传递、储存、处理国家秘密的信息设备;负责存放和保管上级文件、学校干部资料、人事档案;负责学校外宣信息管理。
2.教师发展中心:负责国家级、省级考试以及学校考试制卷和组织考试制卷和组织考试等事项中的保密管理工作;负责各类教科研项目中未公布发表或禁止公布发表的资料、数据和成果的保密管理工作;负责学生学籍信息的保密管理工作。
3.学生发展中心:负责学生家长信息、学生个人信息、资助申请信息等和学生相关信息的保密管理工作。
4.信息中心:负责校园网敏感信息处理、设备管理和技术保障。
5.后勤保障中心:负责按规定不能公开的财务统计报告或专题报表、尚未公布的审计调查报告的保密管理工作;负责案件调查、通报材料的保密管理工作;影响学校安全稳定的特殊情况及其防范、处理措施。
6.其他部门:按照本制度规定的涉及需保密的事项。
四、保密要求
(一)文件资料保密
1.凡中央、省、市等上级主管部门下发和转发的秘密、机密、绝密文件和资料一律由校办公室机要管理人员负责签收和拆封。未经批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
2.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阅读和传达文件,严格办理手续,不得自行传阅;秘密、机密和绝密文件要按规定及时整理、归档,并按照有关要求开展清查工作。
3.密级文件不得摘抄、复印、翻印。
4.领导阅处文件要注意妥善保管,不得将文件带出办公室;办公室不得随意放置密级文件和资料。
5.凡因工作需要携带密级文件和资料外出,必须经学校保密委主任批准,并进行登记;调动工作的干部、职工,在调动前必须将个人使用的各种密级文件资料全部交回有关部门。
6.密级文件必须要存放在机要室,并做到定期检查。如有丢失,必须立即查找、报失。
7.严格执行文件归档制度。须按有关规定上交的密级文件,必须按时如数上交至有关部门。经上级同意,需自行销毁的密级文件资料,必须登记造册,经领导审批后送指定地点按照相关规定监视销毁。
8.涉密人员必须政治上可靠,忠于职守,严格履行保密职责,确保党和国家秘密的安全。
(二)通讯、印鉴、宣传、外事保密
1.不得在普通电话、信件中谈论党和国家机密,不得用平信寄送密级文件、资料。
2.对公章和印鉴必须严格管理,由政治上可靠的专人负责保管。
3.任何人都不得在空白纸上加盖公章和携带空白介绍信外出。
4.公章启用和作废均应登记留存印膜,作好档案保存,作废公章要按规定缴回颁发机关封存或销毁。
5.对于党和国家秘密事项不得公开宣传,各种形式的宣传稿件要经过党委宣传部审查。
6.在出国(境)放学、考察及其他外事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外事纪律和规定,严格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
(三)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
1.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要严格执行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和《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
2.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得直接或间接与互联网连接,必须实行物理隔离。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应当符合国家保密标准,不得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共信息网络,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3.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不得在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
4.未采取技术安全保密措施的重要文件、数据库不得连网。
5.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实行“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各部门应当根据国家保密法规,建立健全上网信息保密审批领导责任制。
6.科技成果、教学成果、学校重大改革举措等信息,若需在网上发布,必须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
7.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在互联网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国家秘密信息。
8.计算机信息系统涉密管理应由专人负责,定期监督、检查上网信息的安全,并根据保密工作部门的要求,及时发现、删除网上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
(四)档案保密
1.严格遵守档案保密制度,对秘密、机密、绝密和一般文件要分开组卷、保管和编目,以避免密级混淆。
2.具有密级的档案材料原则上必须在机要室查阅,不得抄录、拍照、描绘、复制;确因需要借用的,必须经相关领导批准,严格借阅手续,并在规定时间内返还,期间不得转借他人。
3.档案管理员要加强档案室的安全防护,保管好档案室钥匙,随时锁好门窗和档案柜。
五、保密纪律
1.涉密人员不得在私人信件、公共场所、公用电话、报道稿件中涉及国家秘密;不在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及秘密;不携带秘密资料回家、探亲访友、参观游览;不准通过普通邮政和传真机、电子信件等传递机要文件、资料等;在接待外宾和从事涉外工作中坚持内外有别,不得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2.在学校内部会议上,传达的党和国家重要机密事项,讨论确定学校组织、人事、保卫等工作的重大措施,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的查处和其他重要事项,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向外泄秘、扩散。
3.如发生文件、资料、会议、科研及教学成果等方面丢失、泄密事件,应立即向学校保密委员会办公室汇报,及时查明原因,予以补救。对于违反保密规定者,视其性质、情节、后果,分别予以通报批评和党纪政纪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郑州市第101中学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2017年12月7日第九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和《行业指导意见》、郑州市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现制定本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一、实施范围和原则
(一)本单位正式在编在册的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均适用本实施方案。
(二)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三)坚持评聘分离的原则。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须在本单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控制数额内进行。
二、岗位类别设置
(一)我单位编制148人,岗位总数148,实有人数140人。
(二)本单位设置管理岗位3名,专业技术岗位132名,工勤技能岗位5名。
三、岗位等级设置
(一)管理岗位等级
我校管理岗位根据市人社局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部门的审核结果进行设置。
(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
1.专业技术高级岗位47个,中级岗位66个,初级岗位26个。
2.按照核定编制,五、六、七级高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为2:4:4;中级岗位八级、九级、十级之间的比例为3:4:3;初级岗位十一级、十二级之间的比例为5:5。设置五级岗位9个,六级岗位19个,七级岗位19个,八级岗位20个,九级岗位27个,十级岗位19个,十一级岗位13个,十二级岗位13个。
(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
设置技术工岗位高级工5 名。
四、岗位任职条件
(一)任职基本条件
1.管理岗位基本条件
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在下一级岗位上任职满三年以上才具备晋升一级岗位的条件。
2.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
(1)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按照现行国家、省和我市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执行。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四级岗位原则上应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五级、六级、七级岗位原则上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八级、九级、十级岗位原则上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十一级、十二级、十三级岗位原则上应具有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2)实行职业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必须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
(3)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各等级岗位的任职年限原则上不少于5年。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晋升,需在下一级岗位上任职不少于3年,且连续三年考核等次在合格以上。
3.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
工勤技能岗位晋升,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相应技术等级考评。
(二)岗位聘任办法
1.管理岗位聘任办法
管理岗位根据核准数和核准等级直接聘任。
2.专业技术岗位聘任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积分统一进行考核聘任,积分办法: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 2 分/年
(2)参加工作年限: 1分/年
(3)岗位:担任中层以上干部、班主任(不含副班主任)、年级长3分/年,担任教研组长1分/年,担任备课组长0.5分/年。兼职的,高分保留,低分减半。考核年限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24日。
(4)工作量:根据课时标准和各部门学年岗位聘任情况,超工作量1.5分/学期,满工作量 1 分/学期,不满工作量0.5分/学期。教学人员在行政部门兼职的,按满工作量计分。行政人员兼课的(指列入国家课程的兼课),根据实际课时情况计分。各部门每学年按照岗位职数聘任的行政人员按满工作量计分。每学期请事假累计满5个工作日、病假累计满22个工作日,该学期工作量不计分。考核年限自2014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24日。
(5)根据考核结果,岗位级别由上至下依次确定,超出本级岗位核定人数之外的人员,下浮一级聘任。如积分相同,依次按照近三年工作岗位和工作量积分、现任职称年限积分、参加工作年限积分、在本校工作年限积分4类积分优先排序,4类积分均相同的,由管委会投票确定岗位级次。
3.工勤技能岗位任职竞聘条件
工勤技能岗位根据核准数和核准等级直接聘任。
五、岗位聘任补充说明
(一)在核准的岗位职数范围内,退休前一年,岗位可上浮一级,但需符合高一级岗位任职的基本条件。退休前,上浮一级聘任只能享受一次。
(二)在一个聘任周期内发生重大教学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人,或者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人员,在下一个聘任周期的岗位下调一级聘任。
(三)每年积分评定一次,积分年限是前三年。
本方案解释权归校行政办公会议。
郑州市第101中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校公务用车使用和管理,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节省车辆使用开支,确保公务用车更好的为学校工作正常运转服务,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车辆使用
1.学校公务车辆的调派使用、用油管理、维修管理、车辆管护,统一由办公室具体负责。
2.公务车辆的调派使用主要为学校重要公务活动服务,调派车辆的原则是先急后缓,先重要后一般。
3.由于学校为各部门均办有公交卡,各部门的一般外出活动原则上不予派公务车辆。如果各部门有重要活动确需要使用车辆的,需由部门主任向办公室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派车。
4.学校所有公务车辆使用均需到办公室办理申请手续,经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后,由办公室出具派车单。
5.公务车辆外派原则上应由专门司机驾驶,遇特殊情况可以由用车部门派人驾驶,驾驶员需经验丰富,确保行车安全。车辆使用完毕后要及时将钥匙交回办公室。
6.驾驶公务用车需文明行车、安全行车,公务车辆使用期间的违章、意外事故要及时向学校领导和办公室报告,属于驾车人失误造成的责任,由驾车人本人承担。
二、车辆用油管理
1.市内、市外行车加油,原则上持卡到加油站加油,特殊情况经学校领导同意才可现金加油,并凭盖有税务、加油站单位印章的正式发票报销。
2.办公室负责办理限定车号的加油卡,并定期对公务车辆用油情况进行统计。
三、车辆维修管理
1.车辆需维修、更换零配件的,先由司机提出申请,小故障由司机检查确诊,大的故障由二名以上司机会诊,能自己处理的故障尽量自己处理,不能处理的,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按程序经领导审批后,到定点的维修站进行维修。
2.在市辖区外车辆发生故障需要维修的,要及时向办公室报告,根据实际情况就地维修,但事后必须补填《车辆维修申请单》,按程序呈报审批。
四、车辆管护工作
1.公务车辆统一停放在地下车库指定位置。
2.节假日期间,按照上级要求安排一辆值班车辆,其余车辆统一封存,无特殊情况,封存车辆不能出车使用。
3.司机要经常检查车辆状况,及时排除安全隐患,要保持车况良好,长途用车前要做细致检查;车辆要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整理车辆内部物品,定期洗车。
4.车辆年审、车辆保险由办公室安排人员具体办理,并做好记录,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5.司机或相关人员要认真管护车辆,防止丢失和人为损坏。如因使用和管护人责任心不强,造成车辆丢失或损坏的,要追究其责任。
郑州市第101中学印章使用管理制度
一、印章的使用范围
1.公章使用:由单位名义签发的文件、文书,包括各类通知、通报、报告、决定、计划、纪要、函件、报表等,代表学校对外工作联系的介绍信,需证明的各类材料,与我校的各类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及其它需要签章的材料。
2.其它情况需加盖公章时,必须由校长签批。
二、印章的使用要求
1.凡在学校红头文件、账目款项、重要数字、以单位名义发布的信息、与我校的各类合同、项目协议、授权书、承诺书等重要材料上加盖公章的,必须由校长同意签字后,方可盖章。
2.凡涉及到财务、人事、工资等内容的各类型报表、报告、申请、便函、介绍信等必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盖章,否则,不予盖章。
3.凡涉及个人事项需加盖公章的材料,如贷款、担保、落户口等一律由校长同意签字后,方可盖章。
4.一般报送材料、便函、需加盖公章的,由审核材料的分管领导或处室主任同意签字后,方可盖章。
5.单位介绍信盖章时均应由分管领导批准或办公室主任批准;单位介绍信由办公室统一编页,存根由专人保管存档。
6.公章禁止带出本单位外使用。如因特殊需要,必须经学校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带出。公章带出期间,借用人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担一切责任。
7.对一些行文不规范(字迹潦草、有明显涂、改痕迹、表达不清、落款单位不明)的文档,拒绝加盖印章。
8.单位印章一律不得在空白纸页上使用。严禁在空白的纸张、表格、信函、证件等上面加盖学校行政章或业务专用章。严禁填盖空白合同、协议、证明及介绍信,如遇特殊情况,必须提出书面申请,经主要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用章。
9.凡启用公章,经办人都要先出示领导签字,然后认真填写公章启用登记表,经办人在“公章启用登记表”上签字并填写清楚文件材料名称、份数、时间和需要说明的事项,公章管理人员进行审核,严格按文件核准印数加盖公章,确保无误后方可盖章。
10.特殊情况急需使用公章的,由公章使用人注明事由,并向分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取得联系后可先行用章,但公章使用人应在事后及时补办手续。
11.负责管理公章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管理,按照管理程序办事,应当认真核对有关内容,使用人所填写的内容和拟使用公章的文稿材料不符的,不予用章。否则,出现事故,责任由公章管理人员自己承担。
12.规范使用印章,做到“齐年盖月”(即印章的左边缘与落款日期的年相齐,月、日盖在印章的下面);盖章时用力要均匀,落印要平衡,印泥(油)要适度,保证印迹端正、清晰。
13.有下列情况,公章必须停用:单位名称变动;公章使用损坏;公章遗失或被盗,声明作废。
14.经批准停止使用的公章由学校办公室统一封存或送相关部门销毁,不得私自处理。
三、印章的保管
1.本校所有公章由专人负责管理,未经领导批准不得私自转交他人代管;保管人员要建立“公章启用登记表”,按照规定程序使用,严禁私自交于他人。
2.保管人需负责对印章保管的安全,公章存放在指定安全的地方,严禁擅自携带外出。
3.公章保管人因事离岗时,须由部门主管指定人员暂时代管,以免贻误工作;公章专管员外出,移交公章时,需由主要领导同意。
4.保管人需负责对印章的保养,使用中达到干净、字迹清晰、色调鲜艳。
5.保管人因工作需要调离,需办理公章交接手续。
6.公章遗失应及时上报,对外登报作废。
郑州市第101中学财务内控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财务管理工作,健全内部控制管理机制,更好地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服务,按照郑州市财政局、教育局关于学校财务管理工作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预算编制遵循先预算后执行的原则,注重优化结构,注重内涵发展,注重厉行节约,强化约束机制,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保证资金使用安全、合规、合法。
2.学校预算是根据学校教育事业发展计划和工作任务编制的财务支付计划,是学校固定资产设备购置、校园改造建设、教师素质提升、学校内涵素质提升以及日常经费支出的资金来源,是学校筹集、分配、运用、控制资金的依据。
3.做好预算编制前期准备工作,充分论证调研,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要分析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通过实际情况与预算的对比,为本年度的预算编制打下基础。要了解和掌握预算年度学校发展计划及其资金供需情况,以便安排支出预算时做到保证重点,兼顾一般。
4.学校基础信息是做好财务预算的根本保障,各部门有义务向学校提供其职责范围内的数据资料,并对所提供的基础信息负责,对于重大数据差错,要追究其责任。
5.预算的编制要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参照上年度本部门各项实际开支,考虑可能出现的变化因素,先自行作出本部门费用预算。学校汇总后编制学校年度预算草案。
6.预算支出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两部分,支出预算首先要保证基本支出。编制基本支出时,应分为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和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三个部分,要按照上级有关规定编制单位基本支出预算。
7.项目支出的预算要与学校发展规划相结合,其安排要做到“量力而行”,在对申报项目进行充分的可行性论证和严格审核的基础上,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排序,对于不能短期完成的项目要制定项目规划,分步实施。
8.项目支出实行专人负责制,由项目预算编制部门主任对项目的启动、实施、验收、结算具体负责,并根据项目资金额度做好政府采购有关手续办理。认真落实逐级审批制度。设备购置项目在办理报销手续前,要完成设备验收手续;修缮类项目要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进度节点支付资金,结算时要完成竣工验收、项目审计或结算评审;内涵和人员培训项目,在实施前要上报活动安排及资金使用计划,学校审批同意后方可执行。对于个别项目需提前支付资金的,需在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完成财务报销手续,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完成报销手续,举办部门需及时以书面说明形式上报学校。
二、收支管理业务
(一)管理体制
1、学校收支实行校长负责制。 校长全面领导学校的财务工作,学校成立财务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和协调学校的财务工作。
2、学校单独设立财务部门,在校长的领导下,统一管理学校的各项财务工作,不得在财务处之外,设立同级财务机构。
3、学校财会业务接受学校的统一领导,遵守和执行学校统一制定的财务规章制度,定期向学校等上级部门报送财会报表,并接受财务监督和检查。
4、学校开设银行帐号须由校级财务机构申报,并经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可以到银行开设基本结算帐户。
(二)管理办法
1、编制预算
(1)量入为出:在“保人员、保运转、保安全”的前提下,坚持突出办学特色、加强内涵提升、美化育人环境的预算编制原则,本着新起点、新理念、新高度的预算编制思路,统筹兼顾,尽量做到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
(2)专款专用,注重效益。
2、收入管理
(1)上拨经费:根据教育局批准的预算计划,按照学校教育工作需要,按月编制用款计划向上级申请拨款,做到计划用款,专款专用。
(2)各种预算外收入,均按有关标准收取。用上级规定的统一收据入帐管理,并按规定向物价局申请办理“收费许可证”,并接受财政、物价部门的监督,每月末,要将本月的预算外收入及时进行专户储存。按月编制用款计划,向上级申请拨款,坚持先拨后用的原则。
3、支出管理
(1)强化预算约束,严格审批制度。实行“一人审批、多人会签”的审批办法。是集中资金,落实责任,加强预算管理的重大措施。
(2)项目支出先请示后支出,报销发票在原始凭证正面由经办人、验收人、主管副校长、校长审批签字,才能报销。以上四人未完成签字手续一律不得在出纳处报销。
(3)学校购入的各种物资, 必须填写申购单,按照审批权限由主管副校长或校长签字同意后方可购买。
(4)学校预算内外的各种开支,必须贯彻厉行节约的原则,量入为出,按上级规定的各种标准办理,并要有严格的审批手续。
(5)学校的各种往来款项要及时清理,结算的差旅费应在当月出差回来后及时办理报销手续,不得拖延。
(6)凡添购设施10000元以上的必须纳入政府采购。
4、资金管理
(1)学校收款要给交款人开据国家统一规定的正式收据,并将现金当日存入银行。
(2)学校支付现金,不得以本单位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
(3)收付现金要日清月结,出纳按期与会计核对帐目,保证账账相投,账款相符,账物核实。
(4)任何人不得挪用公款,公款私存,“白条”抵账。
(三)财务监督
接受监督是为了更好的服务,要在服务中接受各方面的监督。接受 上级的财务指导、检查、审计;利用校务公开栏定期公布学校收支情况,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及社会的监督。
(一)政府采购组织机构
1、政府采购领导小组
(1)、人员组成
组长:李国喜
副组长:张超、刘永谦
成员:王占世、张守明、井源源、周广才、文冬晖、陈波
(2)、工作职责
①.贯彻执行有关政府采购的政策法规,全面负责领导学校政府采购管理工作。
②.负责制定学校采购内部管理制度,并对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③.贯彻落实重大项目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制度,负责监督采购项目的实施。
④.编制学校年度项目预算及采购计划,负责预算项目的贯彻实施。
2、政府采购小组
根据学校项目预算及采购计划,负责学校的政府采购工作。依法依规制定采购方案,参与采购全过程,负责项目合同签订、资金支付。
组长:张超
成员:周广才、文冬晖、张守明、杨红剑
责任部门:后勤保障中心
责任人:周广才
项目 |
责任部门 |
责任人 |
联系方式 |
政府采购项目审批手续办理 |
后勤中心 |
周广才 |
13673973629 |
修缮、空调、课桌椅、办公家具、办公用品等采购 |
后勤中心 |
周广才 |
13673973629 |
实验仪器、体音美器材采购 |
教发中心 |
张守明 |
13838176058 |
信息技术设备、计算机、图书采购 |
信息中心 |
文冬晖 |
13383863712 |
低值易耗品采购 |
后勤中心 |
杨红剑 |
18538152126 |
3、项目验收小组
负责学校采购项目的验收和审校。要根据采购计划明细,对照项目标准、参数、数量、价格等要素,验收签字。30万元(不含)以下项目,至少应由3人进行验收;30万元以上的项目,至少应有5人进行验收。
组长:余晓光
成员:相关处室工作人员及年级、教研组成员
4、项目入库小组
项目验收完毕,凡符合固定资产入库标准的项目,要及时办理固定资产入库手续,严防国有资产流失。
组长:周广才
成员:赵欣、申晓红、杨红剑、温建红
(四)、政府采购监督机构
1、政府采购监督小组
组长:赵银堂
副组长:余晓光
成员:职工代表5人
2、政府采购监督小组职责
(1)全过程参与监督学校组织的政府采购流程,监督采购部门执行有关采购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情况。
(2)参加采购工作会议和相关招标、评标工作,定期召开监督工作会议,听取采购工作管理办公室工作汇报,制止违规采购,坚决杜绝贪污、受贿的行为,保证学校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和健康有序进行。
(3)定期对学校采购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给予解决。
(4)受理并认真调查处理有关质疑、投诉和举报,及时纠正和查处采购活动中的违纪违规行为。
(一)固定资产购买及验收环节的控制
1、由申请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请购单。
2、由学校主管领导或校长审批(按权限而定),大批量的物资(单次购买壹万及以上)及修缮(修缮金额伍万元及以上)应经过校务会议议讨论(留下记录)。
3、待货物送达学校时,经固定资产管理员与财产管理员共同验收后,将请购单附在发票后面,经办人填写固定资产登记表,固定资产管理员同时在发票后面加盖固定资产验收章,然后经办人办理报销有关手续。
4、固定资产管理员根据固定资产验登记表,在电脑内录入相关信息,不能遗漏物品名称、规格、型号、品牌、使用部门等元素,真正做到帐实一致。
5、出纳审核原始凭证及固定资产验收章,根据原始凭证上的金额支付款项。
(二)固定资产领用及保管
1、由使用人提出使用申请,经相关领导审批后,在财产管理员处做好领用手续。
2、领用的固定资产应做到有专人保管。
3、固定资产如转移至其他地方,应及时通知固定资产管理员,固定资产管理员根据情况,及时更改电脑中该固定资产的存放地点。
4、如固定资产有损坏需维修,应及时通知学校领导或总务主任视情况进行维修,以保证资产的正常使用。
(三)固定资产报废
1、固定资产报废应由固定资产管理员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单。
2、需报废的固定资产由固定资产管理员到教育局、财政局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做好资产清点回收。
3、固定资产管理员根据审批后的报废清单调整电脑中的账面数,并将报废单送交财务室进行账务处理。
(四) 固定资产盘点
1、每学期填报固定资产报表,并与财务室做好每学期的核对工作。
2、每学期终了,由学校固定资产管理员、固定资产实际保管人、学校总务主任共同进行固定资产的盘点,并形成书面记录。
3、固定资产管理员根据实际盘存数,查明原因后进行帐务处理,并告知财务室,做好相应的帐务处理,以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五) 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1、部门提出购买需求,填写请购单。
2、由学校仓库保管员事先审批,查看是否有库存,然后由主管领导和校长审批。
3、将请购单附在发票后面,连同物品一同交给仓库保管员验收,仓库保管员根据情况登记低值易耗品明细账。
4、教职工需使用时,到仓库保管员处领用并做好领用手续。
5、使用人保管好需归还的低值易耗品(如录音机等)。
6、每学期末将应归还的低值易耗品(如录音机等)归还仓库保管员,并做好归还手续。
五、合同管理
1、合同的授权审批必须是法定责任人,一切合同必须由法定责任人签署或委托人签署,委托签署需法定责任人在合同签署审批单上签署同意方可盖章执行。
2、学校公章由办公室主任负责管理使用,凭合同签署审批单方可在合同上加盖公章,并对合同加盖公章情况建立台账。严禁任何人未经授权擅自以单位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3、对合同实施归口管理,建立财会部门与合同归口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实现合同管理与预算管理、收支管理相结合。
4、加强对合同订立的管理,明确合同订立的范围和条件。对于影响较大、涉及较高专业技术和法律关系复杂的合同,组织法律、技术、财会等工作人员参与谈判,必要时可聘请外部专家参与相关工作。
5、对于金额较大、影响较大的合同,应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根据有关程序,进行集体决策。
6、学校对合同的履行情况应该实施有效的监控,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对方或单位原因导致可能无法按时履行的,应当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7、财会部门应当根据合同的履行情况办理价款结算和账务处理。未按照合同条款履约的,财会部门应当在付款之前向法人报告。
8、合同归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合同登记管理,定期对合同进行统计、分类和归档,详细登记合同的订立、履行和变更情况,实行对合同的全过程管理。
9、加强对合同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未经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合同订立与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工作秘密。
10、加强对合同纠纷的管理。一旦发生合同纠纷,学校应在规定时效内与对方协商谈判。合同纠纷协商一致的,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协商无法解决的,经办人应向法人报告,并根据合同约定选择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
郑州101中学行管人员平时考核细则
为规范和加强我校行管人员的日常管理,激励我校各处室行管人员提高政治业务素质,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提高服务意识和水平,根据郑州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平时考核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实施范围和对象
办公室、教师发展中心、学生发展中心、信息中心、后勤保障中心所有竞聘上岗的专职工作人员和兼职工作人员。
二、考核内容和指标
行管人员平时考核以月为周期,实行百分考核制。
1.考勤:遵守学校考勤制度,出满勤。(20分)
扣分:请病、事假一天扣1分(请假期间的双休日和假日不扣分);学校和部门召开的各种会议缺会一次扣1分,迟到一次扣0.5分;学校每周不定时考勤两次,缺勤一次扣1分,迟到、早退一次扣0.5分。
2.业务学习和培训:认真参加学校和部门组织的业务学习和各类培训。(20分)
扣分:不按学校和部门规定参加业务学习和培训的,一次扣2分;参加业务学习和培训,不能按要求完成学习和培训任务,或在学习和培训期间出现其他违背学习和培训目的和宗旨的行为,一次扣1分。
3.工作纪律:认真遵守工作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履行工作职责。(20分)
扣分:行管人员正常上班时间为:上午7:00—11:30,下午2:30—6:00。上班时间玩游戏、网购、网聊、闲聊,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发现一次扣2分。
4.工作态度和业绩:做好周工作日志,在履行岗位职责和完成部门主任交代的其他工作时积极主动、富有热情、创新高效,能在自己的岗位上做出突出业绩。(20分)
扣分:没有周工作日志的,一次扣1分;不能按时、保质完成岗位职责内的工作,一次扣1分,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一次加扣2分;没有合理理由,不接受主任安排的临时性工作的,一次扣1分。
加分:主动承担临时性任务和加班任务,每完成一个任务加1分;承担部门宣传工作的,按照学校宣传工作考核积分制度,每月积分排学校前两名的,加1分;在当月工作中有创新举措,业绩显著,被校领导表扬的,当月加2分。
5.服务意识和服务水平:服务师生热情主动,服务效率、服务水平、服务质量高,师生认可度高。(20分)
扣分:在服务师生的具体工作过程中出现失误的,一次扣1分,对师生利益造成不良影响的,加扣1分;因工作态度和服务意识被师生投诉的,一次扣2分。
三、考核程序和方法
1.行管人员百分考核实行主任负责制,由处室主任以月为周期对本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考核。
2.处室主任每周查阅本部门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评鉴手册》中的周工作日志,掌握工作人员每周工作完成情况。
3.每月3日前,处室主任向办公室提供本处室人员百分考核得分排序表。办公室按照各部门得分前40%的比例向学校平时考核委员会提交当月考核“好”等次人员候选人名单。
郑州市第101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
(2016年10月26日郑州101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郑州市市直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的意见》(郑政办〔2012〕49号),并参考郑州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制定的《郑州市义务教育学校工资实施办法》(2009年9月27日),结合我校实际,制定《郑州市第101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依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要求,统筹考虑全体教职工的利益,坚持多劳多得、优劳优酬的原则,适当向一线教师、班主任、工作量大、业绩突出的人员倾斜,以激发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热情,推动学校发展。
二、实施范围
上年度12月份在编在岗在册人员。
三、领导及工作机构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李国喜
副组长:赵银堂、张超、刘永谦、余晓光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委员会
主 任:李国喜
副主任:赵银堂、张超、刘永谦、余晓光
成 员:张守明、井源源、王占世、周广才、杨森、申建中、毋小艳
(三)学校绩效工资工作监督、申诉复议领导小组
组 长:余晓光
组 员:程龙、陈华、陈波、杨森、申建中、毋小艳、武丹、孙兴霞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具体分配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考核结果发放。考核分日常考核和学期考核两种形式。日常考核奖励按月发放,项目包括:工作量津贴、职务津贴、出勤奖等。每年6月、12月按学期对教职工进行绩效考核,学期考核奖励根据学期考核等次发放,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的人数比例为:优秀不超过25%,合格占70%左右,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不超过5%。
五、日常考核项目
(一)工作量津贴
A.专任教师工作量津贴
专任教师的满工作量津贴为730元/月,由基本工作量津贴和课时津贴组成。
基本工作量津贴300元/月,满课时津贴430元/月,不满课时的课时津贴计算办法为:课时津贴=(430元/本学科月标准课时)×月实际课时(每月标准课时和实际课时均按4周计算)。
各学科的满课时标准为:语、数、外:10节/周;政、史、地、理、化、生:12节/周;体、音、美、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研究性学习等:14节/周
在满课时的基础上:超课时15元/节;代课18元/节(如果代课教师自己未达到标准课时节数,代课节数记入代课教师的实际课时量,超过标准课时量部分按代课标准计算)。
教案3元/个。
B.行管人员工作量津贴
行管人员日常工作量津贴按系数发放。
根据当月非班主任任课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数的0.8作为行管人员系数的1.0,各类人员按照以下系数发放:
校级正职 1.4
校级副职 1.3
中层正职 1.2
中层副职 1.1
部门负责人 1.05
行管一级岗 1.0
行管二级岗 0.9
(二)职务津贴
1、班主任津贴:
一等(30%):600元/月 二等(50%):550 元/月 三等(20%):500元/月
2、年级长津贴:350元/月
3、教研组长津贴:100元/月 备课组长津贴:50元/月
- 中层以上干部津贴:校级领导津贴:200元/月 中层干部津贴:180元/月
因学校工作需要,在两类岗位上担任职务的,主要岗位职务津贴发全额,其他岗位职务津贴发半数。班主任兼任其他职务的,两类职务津贴均全额发放。
(三)出勤奖
60元/月
六、学期考核项目